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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西藏已全面停止了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对120万公顷天然林实行了常年管护,关闭了18家木材加工厂和3个木材交易市场,大幅度地削减了森林资源采伐的限额,森林资源消耗量削减幅度为46.1%,商品材产量削减了100%。工程区原有县属森工企业在停止商业采伐后,全部就地转向了有效的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由于管护得力,近几年来,西藏的森林病虫害防治率达到100%,工程区内未发生滥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占林地等案件,森林资源逐年增长,森林生态功能得到进一步恢复,局部地区生态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
2006年12月,西藏开始启动5项高原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和恢复项目,预计总投资143.51亿元。这5个项目包括高原天然林保护和恢复项目、防护林体系建设项目、防沙治沙项目、高原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工程、林业生态保障体系项目等。其中,西藏高原天然林保护和恢复项目建设总规模为848万公顷,总投资为100.43亿元,主要对大江大河源头、国道省道和青藏铁路沿线、重点水库周围等生态脆弱和重要地区的天然林资源实施保护与恢复。防护林体系建设项目规划造林48541公顷,总投资为2.87亿元,在生态灾害严重、对农牧民生产和生活影响较大的江河沿岸、交通要道(铁路、国道、省道)、城镇周边、主要农田、拉萨市南北两山等地营造防护林。防沙治沙项目规划治理沙化土地30.6万公顷,生态搬迁419户、2069人。投资19.15亿元,在“一江两河”流域的日喀则、山南和拉萨三地(市)的城镇和机场周边地区、昌都地区、藏西北狮泉河流域开展沙漠化防治工作。建设高原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工程,重点将工布、麦地卡湿地、桑日、羌塘南部、碧土、巴盖易贡河流域等10个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投资为3.12亿元。林业生态保障体系项目主要是加强区、地、县三级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投资9.1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