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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保护与建设
西藏是中国乃至亚洲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区位十分独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态功能,保障生态安全,建设生态西藏已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西藏专门成立了“西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领导小组”,聘请中科院、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中国气象局等单位的院士、专家进藏实地调查,并编制了《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目前,这一计划总投资达387亿元的建设规划已上报到国务院,有望在2007年启动。它的建设实施,将有效地遏制西藏江河源头和重要湖区生态系统的退化趋势,维护西藏高原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等重要的生态功能,提高西藏高原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保障区域的生态安全与国家安全。
为实现这一目标,西藏将重点加强对重要自然资源开发和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在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开发水电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及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秩序,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通过保护,促进资源的永续利用。城市规划与建设应注重自然和生态条件,尽可能地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自然遗产,促进西藏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