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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上分布着由冰川形成的众多天然固体水库,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数十条江河的主要补给水源,被称为“亚洲水塔”。高原上生活着丰富的珍稀特有物种,有着世界平均海拔最高的湿地,有着多样的自然景观,对全球有着重要、独特的生态价值。
为了加强对生态建设和环境的保护工作,200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与各地市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并逐步推行了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对于重点污染源,加大了排污费的征收力度,促进了排污单位加快污染的治理。此外,自治区政府还采取了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环境管理档案等措施,加强对辐射环境的管理工作,启动了危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2006年6月,随着日喀则县级环保机构的成立,西藏所有县(市、区)已全部建立了环保机构,截至2006年底,全区共建有各类环境监测站8个,水质监测站61个,水土保持监测站6个。
目前,随着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的逐年加强和污染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西藏全区的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良好。2006年,拉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63天,轻微污染2天,优良率达99%。
2007年4月,西藏自治区政府下发了《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意见》,提出以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构建西藏高原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力争到2010年底,全区COD(化学需氧量)和SO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内。全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全面达标,基本解决农牧区的安全饮水问题;工业企业污染源基本上实现达标排放,城镇生活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危险废物处置率显著提高,从而使重点城镇的环境质量得到保持和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