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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自主权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1-30 15:55:06   来源: 中国西藏事实与数字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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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确保少数民族人民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


  40多年来,西藏自治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自主权利,根据西藏的实际,先后制定和实施了10个《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把实现跨越式发展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把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重点,自主地安排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


  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始终得到了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全国各地的支援。从上世纪50年代初开始,国家就对西藏的经济发展给予了特殊支持,拨给大量的财政补贴、专项补助和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并调集了大批的物资进藏。进入80年代,中央政府决定对西藏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免除农业税;1984年,又决定对西藏农牧区实行“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和“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基本政策;2001年6月,中央政府确定了对西藏实行“收入全留、补助递增、专项扶持”的特殊优惠财政政策,同时,出台了50条优惠政策,确定了117个援藏项目。


  从1984年到2001年,中共中央先后4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始终把经济发展问题作为会议主题,每次会议都及时做出有利于西藏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决定,确保了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确保了西藏社会经济的发展符合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


  按可比价格计算,从1978年到2006年,西藏生产总值从6.65亿元增长到290.05亿元;粮食总产量从51.34万吨增长到92.37万吨;发电量从1.34亿千瓦时增长到15.15亿千瓦时;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从1.85亿元增加到232.35亿元;农牧民年人均收入从178元增加到2435元。


  据统计,在2001--2005年期间,不含国债和中央基建专款在内,中央财政对西藏各类财政补助累计达到475亿元,占西藏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达92%以上,有力地保障了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资金需要。


  从1995年正式开始实施的对口支援西藏工作,通过10多年的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到2006年底为止,全国18个省市、中央国家机关60多个部委、17个国有大型企业参与了对口支援,先后选派了4批共2890多名干部进藏工作,提供援助项目3170多个,投入资金62亿多元,使整个西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


  2007年6至7月份,第五批援藏干部陆续进藏执行援藏任务。


  目前,西藏正处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好时期,各族群众生活虽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西藏仍属于中国欠发达地区,要实施好跨越式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仍需要中央继续给予大力的扶持和帮助。为此,中央政府于2006年11月做出决定,在2006--2010年期间继续执行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同时根据西藏发展的需要,在农业、农村、农民、基础设施、人才、教育、科学、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中央的扶持力度,促进西藏自治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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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2001年西藏统计年鉴 中国西藏事实与数据2002 中国西藏事实与数据2004
中国西藏事实与数据2005 中国西藏事实与数据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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